业主认为物业不作为,拒绝交物业费

文章来源:河北省物调委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浏览次数:295 次

协议书

投诉人:刘圣杰

被投诉人:唐山市路北区尚座商业物业

调解结果:调解成功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诉求: 1、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未能及时对公共区域设施进行维修; 2、要求公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及消防设备设施年检情况; 3、对之前未产生的公共区域预收的水电费进行退还。 达成协议: 1、卫生督促保洁整改、留痕; 2、如有特殊维修维护,在公示栏进行通知及公示; 3、业主所欠物业费于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成; 物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进行物业服务。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卫生督促保洁整改、留痕; 2、如有特殊维修维护,在公示栏进行通知及公示;3、业主所欠物业费于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成;4、物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进行物业服务。  

履行时限:  其他2023-11-30  

河北住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