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委托方可将评价对象的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选择物业服务人或支付相关费用的重要依据。
(2) 政府监管部门可将评价对象的年度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实时纳入所在地物业管理监管和服务信息平台,作为评价对象的物业服务人管理业绩的组成部分。
(3)物业管理协会将评价对象的年度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行业内开展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综合能力星级测评等相关活动的重要参考指标。
(4)其他需要以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依据的地方。
答:评价机构评价结束后,登陆会员中心,按照《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在会员中心上传评价结果,审核通过后,在前台评价结果中自动显示。
答:评价机构注册成功后,登陆会员中心,按照《河北省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相关要求上传评价资料,审核通过后,在前台评价立项中自动显示。
答:用昵称登陆。
答:初审通过后,就可以登录平台;若填写有问题,请重新填写,审核完成后方可登录平台。
答:不可以。按照《河北省物业服务公共信息平台用户管理规定》的要求,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一起上传。
答:请再次刷新,重新提交一次,如果还是同样的情况,请致电平台的联系方式询问是否提交成功。
答:请刷新后再次上传,如果还是出现同样的情况,请换其他浏览器再次上传。
答:不可以,自我承诺声明应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后,再扫描上传至平台。
答:本标准是行业性的标准,用户注册表示自愿成为团体或个人会员,需要按照团体标准高服务于客户。
答: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